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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趋向

1999-01-05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蔡文清 我有话说

98届北京高校毕业生,22336人留京,占毕业生总数的48.7%;2372名待分,皆为北京生源,大专生居多,女生占一半;

1999年的高校毕业生也已在岁末紧锣密鼓地开始准备

’98就业趋向

1998年的大学生毕业分配工作基本结束。记者从北京市教委学生处了解到,社会对北京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形势与往年相比基本持平,与全国大多数省市普遍出现大学毕业生供过于求的严峻形势相比,北京地区仍然显现出大学毕业生供求平衡的良好态势。

1998年北京地区67所高校和110个研究生班共有应届毕业生57660人,比毕业生人数最多的1997年减少了1222人,经过多方努力,1998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得比较顺利。从毕业生就业流向的地区分布看,在北京地区就业的有22336人,其中研究生5635人,在留京的外地生源中,研究生有4362人。今年本专科毕业分配到北京远郊区县就业的共有3428人,占远郊区县生源毕业生总数的89%,到边远省区就业的有2494人,占边远省区生源毕业生总数的52%。

从毕业生就业流向的部门分布来看,到中央部委的有15356人(其中研究生有4060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3.46%;到北京市属单位就业的有12587人(其中研究生1575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7.3%;到京外就业的有18083人(研究生2573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9.3%。

从毕业生就业流向的单位性质分布看,到党政机关就业的有5054人(研究生有777人)其中近2000人是到省部级党政机关,仅占毕业生总数的3.3%;到各级各类企业工作的20002人(研究生有1833人);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有16349人,其中到高校的3544人(研究生有2434人),到科研单位的2972人(研究生有1748人),到部队、武警和公安系统的有527人。

1998年北京市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共有2320人,加上北京师范大学的部分毕业生,今年共分配到中小学师资2666人(其中研究生9人),较好地保证了北京普教师资的需要。

从毕业生派遣结果和流向看,1998年的特点是博士生和硕士毕业生各增加500人;应届大学毕业生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也多了;申请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数首次超过了2000人;毕业研究生到高校和科研单位就业的比重越来越大,而本专科生到高校和科研单位就业的则越来越少,外地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的比例降低了,到外省就业的比例越来越大,回原生源省市参加二次分配的也多了;毕业生到中央各部委系统就业的减少了,到各级党政机关的也少了,到各种三资民办等非国有企业的也越来越多,到各种无明确上级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就业的也越来越多了,毕业生到毕业时申请不参加分配的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中遇到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截止到目前,还有北京生源的毕业生2372名待分,其中大专生居多,女生约占一半。

据悉,1998年北京地区有13所高校的6126名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改革试点,主要是国家教委所属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外语大学和市属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工学院、首都经贸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以及电子部所属的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等9所高校的5312名本科毕业生,还有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广播学院等六所高校有并轨专科毕业生814人,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就业进展相比之下更快更顺利,据悉这与这些学校主动积极联系就业岗位及毕业生质量普遍较高有关。

199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到毕业时并不急于找工作,或者说并不想自己找一个有“干部编制”或“户口指标”的工作单位,甚至申请不参加分配,加上一些到7月份离校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给学校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亦已成为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包袱。此外,毕业生期望值较高的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想去的地方不要人,急需人的地方,如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的中小型单位等又没有毕业生愿意去。

另一种现象也不容忽视,即学生在四年级时因找工作而影响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许多高校的毕业班学生置正常的教学秩序于不顾,擅自去一些单位应聘或参加一些非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人才招聘会,耽误时间,影响成绩,结果一般都不很如意。加之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时要求“试工”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一些毕业生到毕业时才被告知“试工”不合格,这样给毕业生个人的就业造成很大影响。

另据了解,近年来求职过程中“关系”和“后门”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享受国家毕业生分配“政策保护”或“政策倾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地区,只按照“关系”“条子”向学校点名要人,甚至向毕业生收取一定的“培养费”后就允许其“流动”到其它非公有制的单位去,这样不但使高校的就业分配政策措施和思想教育工作失去效应,国家分配计划无法得到真正实施,更让广大毕业生对我们党风和社会风气产生错误印象。为此,国家有关毕业生分配行政部门要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和教育部门所发的[1998]1349号文件,严禁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乱收费。

’99就业趋向

1999年的新年钟声还未敲响,而1999届的高校毕业生早已为未来的出路做紧锣密鼓的准备了。记者从北京市教委学生处了解到,1999年北京高校应届毕业生共有60477人,其中博士毕业生3405人,硕士毕业生8873人,本科生37017人,专科生10631人,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551人。与往年相比,研究生和本科生数量增加了,专科生人数则有所减少,其学历特色与社会需求趋向基本吻合。北京市教委学生处甘北林处长谈了对明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趋势的预测。

机关、国有企业需求量继续减少。国家机关推行机构改革、压缩人员编制,各级事业单位也在进行人员的精简和分流,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到中央各部委系统和各级党政机关就业的机会则相应减少。国家机关将继续实行公务员考核录用制度。

民营企业形成就业新热点。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民营企业共有12000家,从业人员不到全市的1/50,但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北京市的1/5,民营企业对广大毕业生必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吸引力。

社会对学历层次要求持续增高。北京地区对研究生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对专科和中专毕业生的需求则越来越小。北京的外国驻京机构和企业数量居全国之首,有近14000家外资机构和合资企业,对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的需求一直非常旺盛。另外,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国家机关、高校、科研院所数量也最多,近年基本以接收研究生为主,大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则多接收大学生,给专科生的岗位不多。

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挑选越来越严格。近年来,有些用人单位对少数毕业生的敬业精神和思想道德觉悟提出批评。用人单位普遍欢迎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爱岗敬业的毕业生,以及有科研经历、有发明创造等特长的学生,而不再把目光仅仅盯在分数上,同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有些单位签约时明确注明体检要求,自己带着毕业生去体检,不合格者马上退回。

除以上几条1999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趋向的分析外,甘北林处长还分析了近年来北京高校毕业生供需形势的变化特点。

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北京市的高校数和学生数在全国为最多,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1998年北京地区65所高校和140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毕业生60477人,而去年只有57660人,增加了2817人。而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总体需求信息量却呈逐年递减趋势。据统计,1993年北京地区高校的毕业生总供需求比为1∶3,而1998年仅为1∶1.1,1993年则初步预计可能出现供过于求的趋势。

此外,到毕业时仍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北京地区待分毕业生越来越多,从1993年的300人,到1998年的3800人,直到现在,仍有2300多名1998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

对于外省生源的毕业生来说,到毕业时未落实单位需回原省市参加二次分配的人数也逐年递增,从1993年的1000人左右到1998年的4268人,据统计,1998年北京待分和二次分配的毕业生合计超过8000人。

据甘处长分析,造成以上毕业生就业供需形势变化的主要原因有: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不足,效益不佳,接收毕业生能力差,使作为毕业生接受主渠道的需求量受影响;各基层企事业单位拥有越来越多的用人自主权,他们往往根据自身需要较谨慎地挑选引进毕业生;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压缩人员编制并继续实行公务员考核录用制度使毕业生到各级党政机关就业的机会相应减少。据悉,在京部委机关1998年仅接收毕业生300人,1999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仅计划接收800人,其中局级机关只有200人的计划。据可靠消息,全国地方各级机关(政府、党务、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机构改革3年内仍将大量分流人员,各级事业单位(教科文卫)也面临着精简机构和压缩编制的任务,加上1999年预计全国各级企业职工下岗人数,因此使1999年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面对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首要的就是降低其过高的就业期望值,据了解,相当多的毕业生希望能到大城市、大机关、大公司、大院所、大企业等单位,而实际上最需要人才的边远地区、中小城市、艰苦行业的基层一线中小型单位却往往被毕业生所忽视。

据了解,1999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仍坚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在一定范围内就业。特别指出,属于定向、委培、协培等性质的毕业生仍应当按原协议或合同就业。对包括北京在内的内地生源毕业生到边远省区急需用人的单位建功立业予以奖励,对支边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将保留北京户口。优先满足国有企业的用人需求,允许高校毕业生到其它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企事业单位就业。北京的部委所属院校较多,据了解,北京市将对部委院校外地生源毕业生的留京就业政策进行适度改革,原则上继续采取外地生源留京约占10%的指标控制。留京指标系列的范围包括各普通高校、普教、参军、去北京远郊的单位和被国家各级党政机关考核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生到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生源省市就业,同时将户口及档案等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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